2021年5月28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授权法规(EU) 2021/849,修订法规(EC) No 1272/2008《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、标签和包装法规》(CLP法规)。该修订在2021年6月17日生效,并将从2022年12月17日起执行。
该法规修订了CLP法规附件VI第3部分的表3(《有害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清单》),删除了7种硼化合物的特定浓度极限值(SCL)。这些硼化合物将适用于比以往更低的一般浓度极限值(GCL):0.3% (类别1B生殖毒物(Repr. 1B))。若这些硼化合物在另一种物质中,或在混合物中作为杂质、添加剂或单个成分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此浓度极限值(0.3%),将使得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被分类为生殖毒物。
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禁止在玩具中使用CMR物质(即被分类为致癌、致基因突变或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)。然而,作为豁免,若这些物质或混合物的单个浓度小于或等于CLP法规中所规定的,用于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进行分类的相关浓度,则允许在玩具中使用这些CMR物质或混合物。
因此,玩具和玩具部件中的这些硼化合物的浓度限值将降低为0.3%(即类别1B生殖毒物引起混合物分类的一般浓度极限值)
(注:玩具和玩具部件也须符合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附件II第III部分第13点所规定的硼元素(B)迁移限值。)
修订涉及的硼化合物如下:
索引号 | 化学物质名称 | CAS号 | 危害类别 | 玩具部件中的浓度限值 | |
现时限值 |
新限值 (从2022年12月17日起执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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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-007-00-2 | 硼酸 |
10043-35-3; 11113-50-1 |
类别1B生殖毒性 (Repr. 1B) |
5.5 % | 0.3% |
005-008-00-8 | 三氧化二硼 | 1303-86-2 |
类别1B生殖毒性 (Repr. 1B) |
3.1% | 0.3% |
005-011-00-4 | 水合硼酸钠 | 12267-73-1 |
类别1B生殖毒性 (Repr. 1B) |
4.5% | 0.3% |
四硼酸钠,无水 | 1330-43-4 | ||||
硼酸钠 | 13840-56-7 | ||||
十水四硼酸钠(硼砂) | 1303-96-4 | 8.5% | |||
氧化硼钠五水合物 | 12179-04-3 | 6.5% |
硼化合物常被作为原料生产水晶泥(Slime)和泥团(Putty)玩具,使其更具有弹性和延展性。摄入中等剂量至高剂量的硼化合物,可能会引起人的恶心和呕吐。对硼化合物长期的摄入,将对生育能力造成不利影响。玩具制造商应控制玩具中的硼化合物含量,以保障儿童的安全。